,我们几乎没有交流。
在老屋,我的腿上搭着厚厚的毯子,摸着糕点书的封面,身上是冷的,冻的手指都不愿意弯曲,而心又是热的,热到我一口血随时都可以喷出。
……
裴阳邀请我去他工作的地方。
他没有带我去他经营的子公司,而是带我去了他的副业,大学。
或许也是有想让我放松心情的成分在吧,他对情绪的感知总是那么敏感。
我见到他站在讲台上,语言诙谐有力,眼神清亮灼眼,皮鞋踩在木质的讲台上,拿着粉笔鞋子的时候后背的肌肉微绷,手臂上的线条流畅,写的板书也是漂亮至极。
他一直都是当年那个耀眼的少年。
我在学生之间无数次与他灼热的视线相对。
感动,激动,绝望,想哭。
我怎么能拥有这么好的他?
落花无意间落在我们的肩头,学生身上的青春气也带不起一具枯骨。
他与我说话,我想我那时候的眼神,应当是见稀世珍宝最后一面的眼神。
我们去吃饭,我骗自己,难道我能与这个人这辈子都不见面?关系闹的不能太僵,未来的公司或许还有合作,况且在乡下他对我也颇有照顾,做人不能这样。
柳好,到此为止,做人不能这样。
不要再靠近裴哥了,柳好,做人不能这样。
哀莫大于心死。
把一切归咎于感激吧,就这样吧,就此别过。
到此为止了。
一道熟悉的男声却把我的想法全部击碎。
只需要一句话。
“我喜欢你。”
“……”我怀疑我幻听了。
“难道你对我没有好感吗?”当然有啊,我很喜欢你啊,我日日夜夜盼着你啊。
“我喜欢你,给我个机会,好吗?”好啊。
好啊。
好啊!
“不……我们……不合适……”我们在一起吧。
求求了,只要随便进攻的一句话,我就跟你走。
我抬头,却见男人看我的眼中,头一次盛满了珍稀,爱恋。
浓郁到一只掠过的鸟儿轻易折翅甘愿沉眠。
他凑近我。
我缴械投降。
这几天的纠结就像个笑话,我抵抗不住三秒。
幸好是笑话。
我尽可能地伪装,让他看不出任何不对。
然后迫切地想要在身上有他的味道。
好让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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